近年來,城鄉居民住宅和養老福利機構等場所亡人火災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已成為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突出問題。借鑒國內外經驗,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以下簡稱獨立感煙報警器)可及時探測火災并發出警報,提醒現場人員迅速報警并疏散逃生,具有技術成熟、安裝方便、維護簡單、成本低廉、效果明顯等特點,是防范應對各類居住、養老等場所小火亡人災害的有效技術手段。為積極推動發揮獨立感煙報警器的火災防控作用,努力減少火災傷亡,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重要作用
獨立感煙報警器具有明顯減少火災傷亡的作用。據統計,2014年至2018年,全國發生在住宅、宿舍等居住場所和養老院、三合一(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等場所的火災44.8萬起,死亡5238人,受傷2575人,分別占同期火災總數的37.5%、72.1%和52.3%,小火亡人現象持續多發,在城鄉居民住宅尤為突出,大多數遇難人員是由于發現火情遲緩、錯失疏散逃生的最佳時間,吸入有毒煙氣而中毒死亡的。根據國外經驗,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和部分歐洲國家通過宣傳引導和強制立法,在新建和既有居住建筑積極推廣應用獨立感煙報警器,有效減少了各類居住場所的火災傷亡,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應用場所和部位
重點應用場所。目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要求》(GA703-2007)等標準已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住宅和三合一場所安裝獨立感煙報警器提出了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應當結合火災防控實際,鼓勵和引導擴大獨立感煙報警器的應用范圍,除已明確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設施的建筑外,養老院、福利院、殘疾人服務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幼兒園等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建筑,居家養老、空巢老人、分散養老特困人員等人群住宅,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社區居民活動場所,位于棚戶區、城鄉結合部、傳統文化村落和三級及以下耐火等級的老舊居民住宅,宿舍、出租屋、農家樂、小旅館、地下居住空間等亡人火災多發的場所宜推廣安裝獨立感煙報警器;鼓勵在其他居民住宅內安裝使用獨立感煙報警器。
重點安裝部位。獨立感煙報警器的安裝部位,應當包括上述建筑和場所內的公共活動區域,居住建筑的臥室等休息用房,起居室、客廳,廚房、餐廳,內走道,每層疏散樓梯上部,以及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房間和部位。